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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班修業規則

通訊系碩士班修業規則

畢業最低學分為31學分,以112學年度為例,其分配如下:

  1. 學術研究倫理:0學分。
  2. 專題討論:2學分。
  3. 畢業論文:6學分。(此6學分不收學分費,於2年級選修)

學術研究倫理課程:

本課程為線上課程,請學生自行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選讀。

登入帳號/密碼:選「必修學生」,帳號為學號,密碼預設學號末5碼。

無法登入者,請洽系辦公室詢問

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博、碩士班章程

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通訊與導航工程學系碩士班研究生修業規則

以上資料僅供參考,詳細資訊以當年度公告之必修科目表為主

 

如有課程相關問題,請至系辦公室洽詢。